多元视角主义

多元视角主义

多元视角主义(有时亦称”三视角主义”)是一种主张在每一次认知行为中,认知者始终与三件事(或称”三个视角”)保持接触的认识路径:认知主体自身、认知对象,以及获得知识所依据的标准或准则。

描述: 三个视角彼此相互关联,把握住其中之一,实际上也就同时把握住了另外两个。

各视角: 规范性视角:在人类所从事的一切行为中,总存在某种充当指引的标准,该标准告诉人们何为恰当的研究主题、应追求与规避哪些行动、宇宙的真实面貌如何,以及应当怎样去追求知识。在该视角看来,观念的公共领域里充斥着相互竞争的世界观,它们竞相争取每个人的最终效忠:对一些人而言,其对某体系的最终效忠源自感官经验、情感或政治认同;而对另一些人而言,则源于其所信奉的特定宗教传统或世俗哲学。无论何者充当一个人最终的权威,它便发挥着其规范性视角的功能。 情境性视角:指向现实中的事实或认知对象。秉持此视角,必须正视历史、科学与各种信仰的证据所呈现的种种细节;然而,科学、历史与证据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可能被诠释为可以无视或搁置规范性视角之约束性的东西。人们在此视角下考察规范性视角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得以呈现的。 存在性视角:将注意力拉回到认知者本人身上,因为个体将其个人的性情、气质、偏见、前设与人生经验带入每一次认知行为。一切认识论事业共同面临的一个难题在于:若试图构建一种贴近真实生活的认识论,表面上就必须逐一审视所发生的每一个行动;然而,将每一个行动都转化为命题以供评判,实为极其棘手之事。

诸视角之整合:要领会人类认知过程的丰富性,必须看到每一次认知实例都涉及上述三个视角。认知乃是一种负责任的人类努力——凭借各种线索去把握一个融贯的模式,并顺服于该模式所指向的实在。如此,认知便是这样一个整合过程:人借由世界中的种种线索、身体感知以及思维规范而聚焦于某一模式。经由此整合过程,诸线索获得更为重大的意义,它们不再是看似彼此孤立的事件,而是构成了更大实在的若干有意义的片段。然而,该理论进一步主张,一旦模式或整合得以达成,它会反过来照亮构成它的那些”线索”。诸具体细节仍保有其意义,但其意义得到提升与转化。这些模式继而塑造认知者,因为在理想情形下,它们将认知者与一种独立于其自身的实在相联结。当该真理被身体力行(或谓”寓居于其中”)时,人便得见该模式的丰满,由此凭借该真理而将自我延展于世界之中。

延伸阅读:

多视角主义(Multiperspectivalism)主张从多种视角和框架来看待问题,以获得更全面的理解。

(来源:英文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ultiperspectiv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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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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