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

欲望

欲望是由”想要""希望""渴望""渴求”等词语表达的心理状态,通常被视为对可设想事态(或称”命题态度”)的一种态度。

描述: 在情感神经科学中:“欲望”和”想要”被操作性地定义为”动机显著性”;与奖赏刺激(即作为正强化物的刺激,例如可口的食物、吸引力的配偶或成瘾药物)相关的”欲望”或”想要”形式被称为”激励显著性”,研究表明激励显著性、愉悦感以及正强化均源自奖赏系统内的神经活动。 正面或负面:欲望既可以是正面的(主体希望某种理想状态成立),也可以是负面的(主体希望某种非理想状态不成立)。 与能动性密切相关:我们在行动时通常会试图实现自己的欲望。一般认为,仅有欲望本身并不足以引发行动:欲望必须与信念相结合。欲望与信念的区别在于其”适应方向”。信念旨在通过表征世界的实际状况来趋近真理,而欲望则旨在通过表征世界应当如何来改变世界。信念与世界相契合时即得到满足(心灵适应世界的方向);欲望在世ite界契合欲望时即得到满足(世界适应心灵的方向)。 理论: 基于行动(或动机)的理论:将欲望定义为促使我们采取行动的结构。 基于愉悦(或享乐主义)的理论:关注欲望在得到满足时引发愉悦的倾向。 基于价值的理论:将欲望等同于对价值的态度,例如判断或显现某物为善。 基于注意力的理论:将注意力反复回到欲望对象上的倾向视为欲望的决定性特征。 基于学习的理论:从欲望促进基于奖赏的学习(例如操作式条件作用)的倾向来定义欲望。 功能主义理论:从内在状态所扮演的因果角色来定义欲望。 解释主义理论:根据最能解释其行为的内容,赋予个人或动物以欲望。

类型:

内在欲望:主体为自身目的而欲求之物(愉悦是内在欲望的常见对象)。

工具性欲望:主体为其他目的而欲求之物(通常涉及实现另一欲望对象的因果手段)。

当下欲望:当前正在活跃的欲望(可以是意识层面的,或至少对主体的推理或行为产生无意识的影响)。

潜在/倾向性欲望:潜存于意识深处的欲望(不同于完全不欲求,即使当下未产生因果作用)。

命题性欲望:指向可能的事态。

对象性欲望:直接关涉对象的欲望(并非指向命题或可能的事态)。

高级欲望:通常与精神或宗教目标相关。

低级欲望:关涉身体或感官愉悦(有时称为激情)。

了解更多:

欲望(Desires)是心理状态,表达为想要某物或希望某事发生的意向。欲望被认为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行动的驱动力,与动机和情绪密切相关。

(来源:英文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es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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